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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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

评选工作的通知



2020级各班:
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4〕8号)文件精神,以及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》规定,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日进行。


一、评选对象及比例

在我校接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全校毕业生总数的8%,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不超过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% 。

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2024届毕业生按比例分配参评名额公布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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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评名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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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级各班名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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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评选条件

1.校优秀毕业生

(1)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、政策;

(2)遵纪守法,品德优秀,诚信意识较强,学术道德良好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;

(3)乐于助人,关心集体,有奉献精神,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;各学年操行评定成绩至少两次为“优秀”专升本学生至少一次为“优秀”)的应届本科、高职毕业生;

(4)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“优秀学生标兵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先进个人称号,或者二次以上“优秀学生”、“社会工作积极分子”等先进个人称号;

(5)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并至少获得过二次二等以上(含二等)人民奖学金或一次专项奖学金(专升本学生至少一次二等以上(含二等)人民奖学金)。此外,入学以来每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2.5;

(6)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,能够率先升学深造或就业的学生、自愿赴西部和艰苦行业就业、志愿服务西部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、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士官计划”和基层专项招录计划等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。

(7)退伍的应届毕业生授予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不占当年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名额,若申请市级以上(含)优秀毕业生,同等条件优先推荐。



2.上海市优秀毕业生

各学院在校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择优推荐,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不占用学院校优秀毕业生名额。


三、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评选办法

学院评选按各班级进行,推荐排序按照总成绩排名。

总成绩计算规则如下:

总成绩=平均绩点*60%+获奖加分*40%


加分规则1:(海资、海渔专业参照执行)

1. 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、省市级以上奖励,已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(署名第一、第二),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(第一或第二作者)或获得科研成果(计前5名),并且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,计为0.6绩点。

2. 荣获“校优秀学生标兵”、“校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校优秀团员”、“校优秀党员”、“校优秀党务工作者”荣誉称号,计为0.3绩点。

3. 荣获“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”、“校优秀学生”、“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”、“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,计为0.2绩点。

4. 同一学年同一奖项只计一次,就高计算。

5. 素质拓展方面加分:暑期社会实践,国家、省市级以上奖励计为0.6绩点。

说明:国家、省市级以上奖励表彰范围包括: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;国际性或全国比赛(含地方赛区)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、全国大学生“挑战杯”等。

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:被SCI或EI收录的刊物: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(CSCD)(含扩展库)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CSSCI)收录的期刊


加分规则2:(社会工作专业按原标准执行)


四、工作安排

4月7日之前提交申请材料,包括纸质证明材料和2024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(市)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(电子版)。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工办A349,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zzhang@shou.edu.cn。

4月8日-4月10日,学院公示,同时学生填写登记表。

4月11日-12日,学生填写登记表结束。

4月15日,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。

五、材料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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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质材料

(1)《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二份(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一栏先不填,由学校统一填写)

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二份(以上两个表格务必正反打印)。

(2)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相关证书(奖学金、先进称号等)复印件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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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文档

2024年度上海海洋大学校(市)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;

六、相关说明

被评选为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候选人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,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:

1. 离校前出现违法、违纪行为、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;

2. 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为良以下者。

七、工作联系人

地址:学生工作办公室A349。

姓名:张宜振

邮箱:yzzhang@shou.edu.cn

电话:13262509916


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