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多利亚vic1182018年秋季学期缪圣赐励学金评选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0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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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毕业生:

根据我校资助中心的相关通知,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》,结合《上海海洋大学缪圣赐励学金章程》、《上海海洋大学缪圣赐励学金评选细则》,现正式启动2017—2018学年维多利亚vic118缪圣赐励学金评定工作。

缪圣赐励学金的审批工作在缪圣赐励学金理事会的领导下,由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牵头,维多利亚vic118学生发展中心奖学金部具体执行。为确保本学年度缪圣赐励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序进行,现将本学年缪圣赐励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给各毕业生班级。请各位毕业学生根据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评审材料。

一、评选对象与评选条件

凡我校维多利亚vic118品学兼优的毕业生,符合下列条件,可通过评选获得此励学金。

1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

2、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3、热爱本专业,刻苦学习,在校期间成绩优秀;

4、助人为乐,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,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;

5、从事国家海洋事业相关岗位满2年,其中远洋渔业企业优先

6、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。

二、评审程序和评审办法

1、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,递交协议书复印件、就业单位工作表现鉴定及申请表。原则上,已曾荣获过缪圣赐励学金的学生不接受再次申报。

2、由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、学业情况、工作表现等进行初审,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,按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综合排序,提出初审意见,并公示;

3、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励学金理事会审核;

4、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和奖金。

三、申请方式
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主申请。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:

1、电子版材料

请各位毕业生填写缪圣赐励学金汇总表(附件1)申请表(附件2),发送至邮箱237466982@qq.com。联系人:周老师,15000156856。

2、纸质版材料

请各位毕业生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维多利亚vic118学工办204室。联系人:周老师,15000156856。

1.缪圣赐励学金申请表:原件;

2.本科成绩单:原件;

3.就业协议:复印件;

4.就业单位工作证明(工作表现鉴定):原件;

5.其他获奖证明(奖学金等):复印件

3、截止日期:2018年10月31日。

请申请人注意截止日期,过期不再受理谢谢!

维多利亚vic118学生发展中心奖学金部

2018年10月18

附件2:2018年缪圣赐励学金申请表.doc  附件1:2018年缪圣赐励学金汇总表.xlsx